南京公司注册 > 名词解释 > 承租人

名词解释

精选的名词解释 。

  

承租人  

承租人,又称“承租方”。是指租赁合同中使用租赁财产并按约向对方支付租金的当事人。其主要合同义务为:(1)按约定数额和期限向出租人支付租金;(2)妥善保护租赁财产并按约定用途正当使用;(3)在租赁关系终止时及时返还租赁财产。其主要权利是按约占有和使用承租财产。在租赁合同的有效期间发生租赁财产所有权转移时,承租人的合同权利对新所有人仍然有效。  

简介  

承租人可直称为“租赁人”,比如有一物业主对其所有的某一些特定范围,如摊位、店面、商业场所或居  

承租人漫画  

承租人漫画  

住所进行对外出租,那和该物业所有者进行协议签约,租赁该场所或居所的另一方就是“承租人”。  

合同义务  

承租人在租赁期内将租入资产出租给第三方  

(1)承租人应按约定数额、期限交付租金。承租人不履行这一义务的,出租人具有追索权;  

承租人要受合同的约定  

承租人要受合同的约定  

(2)承租人应妥善保管和保护租赁物,并按合同约定正确地使用。合同没有约定的,应按租赁物的性质和用途使用。中国经济法规定,由于使用保管或维修保养不当,造成租用财产损坏、灭失的,承租人负责修复或赔偿;  

(3)承租人擅自拆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负赔偿责任;  

(4)承租人擅自将租赁财产转租或进行非法活动,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承租人负责;  

(5)在租赁关系终止时,承租人有及时返还租赁物的义务。逾期不还租赁财产,除补交租金外,还应偿付违约金。承租人在租赁期内对租赁物有添附或进行改装的,在返还租赁物时,如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应将租赁物恢复原状;如经出租人同意,出租人应补偿承租人因添附或改装所支出的费用。  

主要权利  

使用权  

按合同约定,承租人有权占有、使用租赁物;  

违约赔偿  

对出租人违约(没按约定提供租赁物)行为,或因违约所造成损失的,承租人有权要求出租人偿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  

在租赁合同的有效期内,发生租赁物所有权转移时,承租人的合同权利对新的租赁物所有人依然有效。承租人因工作需要,并事先取得出租人的同意,在租赁期内,可以将租赁物转给第三人承租或转让给第三人使用。  

优先权  

房屋租赁  

社会生活中,房屋租赁法律关系普遍存在,由此产生的纠纷也比比皆是,其中承租人在租赁合同期限即将  

房屋租赁生活中很普遍  

房屋租赁生活中很普遍  

届满想要继续签订租赁合同,出租人利用自己所有权人的地位而左右房屋的租赁,导致承租人承租地位极不稳定的现实,引发了笔者对房屋优先承租权的思考。  

形成权  

承租人以同样条件声明承租者,出租人有出租之义务,即优先承租人依其一方的意思,无须义务人(出租人)的承诺即可形成与原协议条件相同的租赁内容之契约。  

附限制条件的物权  

作为房屋的所有权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本应享有对房屋全面支配的权利,但在优先承租权存在的情况下,所有权人行使权力反受没有所有权人的承租人的限制,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保护弱势群体承租方的利益。  

优先条件  

民法理论上一般认为,按照房屋优先购买权产生原因的不同,可将其区分为法定优先购买权和意定优先购买权两类。前者是指由法律明文规定,仅特定法律关系中的特定之人才能够享有的优先购买权;后者则是指在法律并无明文规定的情况下,由当事人通过合同等法律行为而设定的优先购买权。准此以观,中国《合同法》所规定的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显然是一种法定优先购买权。  

优先承租权行使  

行使主体  

行使优先承租权的主体只能是在租赁合同中约定了享有优先承租权的承租人。但经原出租人同意,取得承租权利的次承租人因此也享有优先承租权。  

行使条件  

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应具备两个条件:一是须在租赁协议期满下一个租赁协议尚未签订的阶段,出租人继续租赁房屋;二是承租人须以“同等条件”表示继续承租原租赁房屋。  

对租赁协议期满下一个租赁协议尚未签订的阶段如何界定,是关于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时间要求,笔者认为,遵从合同自由原则由租赁双方协议明确约定。  

承租义务  

支付租金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租金或延期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租赁物使用细则  

承租人应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无约定的或约定不明确的,可以由当事人事后达成补充协议来确  

相关规定  

相关规定  

定;如不能达成协议的,按合同的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应根据租赁物的性质所确定的方法使用。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因属于正常损耗,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承租人不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实为承租人违约,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妥善保管租赁物  

承租人应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妥善保管租赁物,未尽妥善保管义务,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租赁物不可更改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和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和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  

瑕疵通知  

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承租人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  

(1)租赁物有修理、防止危害的必要;  

(2)其他依诚实信用原则应该通知的事由。承租人怠于通知,致出租人不能及时救济而受到损害的,承租人应负赔偿责任。  

未约定情况  

虽然中国无“法定优先承租权”规定,但中国《民法通则》[2]、《合同法》[3]等都规定了诚实信用和公平原则。这是民法的基本原则,对平等主体有一定的约束力。当双方没有约定优先承租权的情形下,诚实信用原则和公平原则给予法官一定的自由裁量权,也为其作出限制出租人的所有权的判决提供了法律依据。

更多南京公司注册代理记账有限责任公司变更分公司变更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公司股东变更、代办公司印章、公司注册地址变更、代办公司资质、代理公司变更、代办公司注销等服务,欢迎来电咨询吉客财务办理业务!

注意:名词解释相关的文章

南京吉客财务可以代办的项目:

南京吉客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Nanjing Jike Financial Consulting Co., Ltd.)简称“吉客财务”——中国首家『公司价值』塑造商!

其核心是一家“为创业型公司塑造公司价值”的综合服务商!总部位于江苏省会六朝古都--南京(金陵)。

吉客财务主要服务有:对初创公司进行前期创业指导、成长型企业进行中期项目规划、稳定型企业向卓越企业转变的长期战略规划;联合江苏各大创业园区和高校帮助创业大学生代办公司注册、代办工商注册、代办商标注册、代办专利申报、申请专利补贴、进行合理的税务筹划、南京代理注册公司、南京代理记账、南京高新技术补贴等。

【吉客财务】价值观:"让你的公司值更有价值"。

【吉客财务】服务项目:代办南京公司注册公司核名公司登记刻章备案税务登记、南京地址、社保开户公积金开户等服务。

【吉客财务】变更服务名称变更法人变更监事变更章程变更地址变更资金变更经营范围变更等服务。

【吉客财务】许可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餐饮许可证道路运输许可证进出口许可证危化品许可证人力资源许可证劳务派遣许可证前置许可证或者后置许可证代办服务。

【吉客财务】其他服务:江宁区、鼓楼区、玄武区、建邺区、秦淮区、栖霞区、浦口区、六合区、溧水区、高淳区公司等无地址注册公司代办。

【吉客财务】工商代办:贸易类服务类安装类科技类生产类等合资、独资、国有、私营、集体所有制、股份制有限责任类型的公司企业非企业法人

【吉客财务】增值服务:南京代理记账、南京代办公司年检、南京代办公司验资、南京小微企业补助、南京代注册公司、申请政府高新技术补贴等注册公司程序。

【吉客财务】知产服务:商标查询、商标注册商标转让专利检索专利申请、专利转让、著作版权知识产权代办服务。

如需了解更多南京公司注册流程及费用、南京注册公司需要多少钱、南京注册公司流程等南京公司注册代办服务。


想获吉客财务代办服务 »

致电 "南京吉客"13382058337查看更多企业代办服务


与名词解释相关阅读


【工商代理】服务:

工商代理案例!

【知识产权】代理服务:

知识产权代理案例!

【许可项目】许可证办理案例:

许可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餐饮许可证、道路运输许可证、进出口许可证、危化品许可证、人力资源证、劳务派遣许可证等前置许可证或者后置许可证许可证代办服务。

其他名词解释参考案例!

相关名词解释参考大全


小编还为你精选准备了注册公司需要的【经营范围】说明:

1、经营范围主行业要和公司主体性质一致,且必须写在第一条。

举例1:如果公司南京xxxx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那么你第一条就需要写:从事生物技术的研发与开发;

举例2:如果公司南京xxxx物流有限公司,那么你第一条就需要写:国内物流运输代理、物流配送系统的技术开发;

举例3:如果公司南京xxxx进出口有限公司,那么你第一条就需要写: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2、自第二条开始,你可以写一些与主要行业相关发经营范围;

如:进出口公司,可以增加一些五金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工艺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等。

3、除了上述的经营范围外,小编准备了更多《经营范围大全



除了以上名词解释相关经营范围外,还可以直接搜索相关的经营范围


以上就是小编为你准备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