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七条各类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公司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税务登记。其他纳税人应当自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成为纳税义务人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第八条纳税人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应当相应出示以下证件和资料:
(一)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二)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
(三)银行帐号证明;
(四)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
(五)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属于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应当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其他需要提供的有关证件、资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确定。回答你的问题:
1、必须要办理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
2、办理了营业执照后,必须在30天内办理税务登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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