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公司注册流程及费用2023,吉客17年专注公司注册、法人及地址变更、公司注销、代办营业执照

南京公司注册官方微博 官方微博 南京公司注册01 6076210 南京公司注册02 6076210
客户热线:13382058337
在线客服
热线电话
南京公司注册电话

代理记账管理办法

作者:南京公司注册 ID:1124 / 打印

  

为加强南京市代理记账机构的管理,规范代理记账业务,促进代理记账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南京市会计条例》和财政部《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我局制定了《南京市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自2005年8月1日起施行。  

南京市代理记账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我市代理记账机构的管理,规范代理记账业务,促进代理记账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南京市会计条例》、财政部《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设立代理记账机构,以及委托人委托代理记账机构办理代理记账业务,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代理记账机构是指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  

本办法所称委托人是指委托代理记账机构办理会计业务的单位。  

本办法所称代理记账是指代理记账机构接受委托办理会计业务。  

第三条申请设立除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代理记账机构,应当由市、区财政部门(以下简称审批机关)批准,并领取由财政部统一印制的代理记账许可证书。  

区财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内代理记账机构的审批,不得跨区域审批。  

第四条设立代理记账机构,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3名以上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  

(二)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三)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四)有健全的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第五条申请代理记账资格,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申请报告并附送下列材料:  

(一)《代理记账许可申请表》;  

(二)机构的协议或者章程;  

(三)所有从业人员身份证明、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证明材料;  

(四)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在机构专职从业的书面承诺;  

(五)办公地址及办公用房产权或者使用权证明;  

(六)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七)公司行政管理部门核准机构名称的有关材料。  

第六条审批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决定批准或者不批准。20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审批机关负责人批准可延长10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第七条审批机关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自作出批准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人下达批准文件、颁发代理记账许可证书。审批机关决定不予批准的,应当向申请人下达书面决定,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区财政部门作出批准决定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30日内将批准文件连同《批准设立代理记账机构有关情况表》抄送市财政部门。  

市财政部门发现批准不当的,应当自收到抄送材料30日内书面通知区财政部门重新审查。  

第八条申请人经批准取得代理记账许可证书后,应当依法办理公司登记。  

第九条代理记账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的显著位置放置代理记账许可证书。  

第十条代理记账机构名称、主管代理记账业务负责人、办公地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审批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十一条对迁出原辖区而变更办公场所的代理记账机构,原管辖的区财政部门应当在其办理变更事项后30日内,将其档案移交其现管辖的区财政部门。  

第十二条依法应当设置会计账簿但不具备设置会计机构或会计人员条件的单位,应当委托代理记账机构办理会计业务。  


上一篇:代理记账应明确哪些内容,代理记账机构应履行哪些义务

下一篇:南京代理记账的常见问题有哪些?


cache
Processed in 0.009929 Seco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