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公告

南京注册公司_吉客财务2019-02-13南京税务

摘要:关于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公告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7月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暨可行权的议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80名激励对象共计759.66万份股票期权符合行权条件可以行权,公司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信息披露指定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第一个可行权期的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本次自主行权条件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且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了自主行权相关登记申报工作,本次自主行权具体安排如下:

一、期权代码:037679;期权简称:清新JLC1

二、行权数量:759.66万份;行权价格:10.71元/股。

若在行权前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股票期权的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将做相应的调整。公司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条件。

三、行权期限:

公司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行权期限为2019年1月14日至2019年1月13日。

四、自主行权承办证券公司名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五、可行权日

可行权日为可行权期限内的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项决定过程中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

(2)其他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

上述"重大交易"、"重大事项"及"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激励对象必须在期权有效期内行权完毕,本激励计划有效期结束后,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

公司在授权日采用Black-Scholes期权定价模型确定股票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根据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方法,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股票期权进行重新评估,即行权模式的选择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造成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也不会产生实质性影响。

六、公司董事岳霞女士,董事、副总裁安德军先生,董事、总工程师程俊峰先生,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蔡晓芳女士,总设计师贾双燕女士承诺:自期权行权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卖出所持的全部公司股份(含行权所得股份和其他股份)。

七、公司将在定期报告(包括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中或以临时报告形式披露每季度股权激励对象变化、股票期权重要参数调整情况、激励对象自主行权情况以及公司股份变动情况等信息。

特此公告。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日

郑重声明:

本站部分文章均为互联网所得,如有侵权请联系本站删除处理